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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合肥市调整多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作者:admin 时间:2023-12-01 10:09 点击:
导读: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合肥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12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

  此次修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16项,主要根据临床诊疗规范、医疗器械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临床实际,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名称、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备注等要素进行了修订完善,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其中,修订72个价格项目要素中涉及“进口”设备(耗材)表述,取消进口加收政策,不再重复收取进口仪器和试剂的加收费用,促进了生产经营设备(耗材)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待遇、公平竞争,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经测算每年度将减少我市患者负担1700多万元。

  规范44项医疗服务收费,包括专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血管介入、麻醉(手术)两类项目大类医疗服务项目内涵和计价说明。如方便门诊诊察费增加“互联网远程方便门诊参照执行”的计价说明;删除“一级护理”项目内涵中“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表述,明确一级护理服务边界;将“连续动态血糖监测”计价说明增加“最高收费不超过1500元”等。

  整合停用3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血糖监测”“连续动态血糖监测装置安装术”“促甲状腺素(TSH)测定”。(记者 徐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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