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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川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明确了

作者:admin 时间:2023-12-22 11:27 点击:
导读: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进行明确。据悉,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注册地、ICP备案(许可)在四川省,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获得办学许可的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

  收费标准方面,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收费标准为18元/课时・人次,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线上标准课程时长为30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按照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必须向家长开具正式发票。

  此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据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上学科类校外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参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新闻延伸

  四川将在全省推行“先学后付”支付模式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防范校外培训资金风险,在成都市试点经验基础上,四川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推行“先学后付”支付模式。这一收费模式在防范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有效化解退费投诉纠纷、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等方面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使用“先学后付”,确保本地区在2024年7月底前实现以“先学后付”模式收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比例达100%,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比例超50%。

  记者 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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