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能美丽黄河!淄博《黄河保护法》集中宣传月正式启动
记者 赵原雪
为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在全社会形成爱护黄河、保护黄河、守护黄河的浓厚氛围,3月21日,“生态法律赋能 守护美丽黄河”黄河保护法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高青举行。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将于4月1日生效实施。本次黄河保护法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生态法律赋能,守护美丽黄河”为主题,活动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20日,旨在通过开展以黄河保护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传播法治生活理念,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和生态环保意识,为共同维护母亲河、构建新时代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当天,黄河生态修复基地普法广场开展了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及时释法答疑,活动气氛热烈,普法效果良好。活动期间,还将开展“法律九进”主题宣传、涉黄河环资刑事案件庭审观摩、黄河保护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黄河流域是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华北平原的生态廊道,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地带和核心文化保护传承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秀沛说。他表示,全市两级法院一定要不断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水平。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功能、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公益诉讼裁判评价和指引功能,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启动仪式上,淄博黄河河务局纪检组长李超表示,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黄河保护法宣贯列入“八五”普法重要活动,大力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和解读,让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落地生根;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扎实做好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利用、水沙调控、防洪安全和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工作,不断强化流域保护治理;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协同,围绕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用好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在淄博市范围内开展黄河“河畅水安”专项行动,严格黄河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积极打造安澜河、生态河、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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